五、EINECS: 206-059-0六、性状:无色透明单斜晶系结构。相对密度2.17,在空气中稳定。可溶于水,因水解而呈弱碱性。水溶液与镁盐不沉淀出碱式盐。难溶于乙醇。100℃时开始分解,200℃时完全分解,失去二氧化碳和水而成碳酸钾。 七、用途:食品工业中用作酸度调节剂和化学膨松剂,我国规定可用于各类需添加膨松剂的食品,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。
用作碱性剂、膨松剂、营养增补剂、赋形剂及pH调节剂。八、包装:内衬聚乙烯塑料袋,外套塑料编织袋,每袋净重25千克。九、贮存与运输: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、清洁的库房中,防止雨淋、受潮,应与有毒物品隔离堆放;该产品保质期为十二个月。
食品级碳酸氢钾国标GB25589-2010指标如下:
质量指标 | Specification | GB25588-2010 |
含量(以干基计) % | Content | 99.0-101.5 |
PH(100g/L水溶液) ≤ | PH(100g/L Solution) | 8.6 |
水不溶物(以干基计) ≤% | Water Insoluble | 0.02 |
重金属(以Pb计) mg/kg ≤ | Heavy metal | 5 |
砷(As) mg/kg ≤ | Arsenic | 3 |
干燥减量 ≤% | Loss on Drying | 0.25 |
毒性:ADI不作特殊规定(FAO/WHO,2001)。GRAS(FDA,§184.1613,2000)。使用限量:FAO/WHO(1984):低倍浓缩乳、甜炼乳、稀奶油(2g/kg单用,3g/kg与其他稳定剂合用量,以无水物计);奶粉、稀奶油粉5g/kg(以无水物计);可可粉及含糖可可粉、可可豆粉、可可液块及可可油饼,5g/kg(无脂可可计,以K2CO3计);果酱和果冻,使Ph值保持在2.8~3.5。GB 2760—1997:矿物质饮料0.033g/L;需膨松剂的各类食品,GMP;乳与乳制品按有关规定执行。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量允许残留量标准: 添加剂中文名称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添加剂功能 允许使用量(g/kg) 允许残留量(g/kg)碳酸氢钾 食品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/ 一般应在制成成品之前出去,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的除外碳酸氢钾 食品 酸度调节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(有特别规定的除外) 碳酸氢钾 病人用特殊食品 酸度调节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碳酸氢钾 婴儿配方食品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酸度调节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
碳酸氢钾的存储方法
1.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仓库中。不宜在货棚或露天存放。应注意防潮。
2.运输装卸时,应防雨淋,保证干燥、包装不受损害和污染。不可与酸类共贮混运。
3.失火时,可用水、沙土和各种灭火器扑救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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